2.1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2.1.1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机构、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甲级)机构认定
2.1.1.1 新办放射(甲级)机构认定
2.1.1.2 变更放射(甲级)机构认定
2.1.1.3 延续放射(甲级)机构认定
2.1.1.4 注销放射(甲级)机构认定
2.1.1.5 注销放射(甲级)机构认定(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2.1.2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认定
2.1.2.1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新办
2.1.2.2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变更
2.1.2.3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延续
2.1.2.4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注销
2.1.2.5 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个人剂量监测机构资质注销(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2.1.3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乙级)机构资质认定
2.1.3.1 新办放射(乙级)机构认定
2.1.3.2 变更放射(乙级)机构认定
2.1.3.3 延续放射(乙级)机构认定
2.1.3.4 注销放射(乙级)机构认定
2.1.3.5 注销放射(乙级)机构认定(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2.2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集中式供水)
2.2.1 从事供水范围超出县级行政区域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
2.2.2 从事供水范围超出县级行政区域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变更)
2.2.3 从事供水范围超出县级行政区域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延续)
2.2.4 从事供水范围超出县级行政区域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注销)
2.3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
2.3.1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新办)
2.3.2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变更)
2.3.3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延续)
2.3.4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注销)
2.3.5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许可(补证)
2.4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2.4.1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卫生行政许可(新办)
2.4.2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变更)
2.4.3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卫生行政许可(延续)
2.4.4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卫生行政许可(注销)
2.4.5 消毒产品生产单位卫生行政许可(补证)
2.4.6 新办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自由贸易试验区-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2.4.7 变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自由贸易试验区-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2.4.8 延续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自由贸易试验区-告知承诺办理方式)
2.5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批准(本市范围内)
2.5.1 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批准(本市范围内)
2.6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2.6.1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审批
2.7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
2.7.1 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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